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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22公告再更新- 依據1/21(二)下午5時前至學務處完成銷假/疑義處理後,註冊組再更新高三各科缺課達該科目全學期教學總節數三分之一名單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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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7公告更新-高三各科缺課達該科目全學期教學總節數三分之一名單,附件公告資料紅字部分為缺課節數有更新,備註處為本次新增之名單。
1.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學生缺課除經學校依請假規定核准給假者外,其缺課節數達該科目全學期總節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成績以零分計算。(☆前項學校核准給假之假別不包括事假。)
2.缺課節數達該科目全學期教學總節數三分之一名單由學務處生輔組提供 (詳見附件)。
3.同學缺課節數過多尚未銷假者,請依規定至生輔組(分機 223、224)銷假,以免影響成績或錯過學期補考機會,註冊組於1/17(五)公告第二次缺課達1/3學期之名單。
- 銷假/疑義處理期限:1/21(二)下午5點前
4. 請於1/10(五)下午5點起登入二代校務行政系統查詢補考(暨不能補考)科目 。
- 查詢路徑:學生線上 --> 01各項查詢 --> 查詢個人成績 --> 點選學年學期「113 1」欄位 --> 點選右方「補考科目」
- 若同學未出現在1/8(三)公告各科缺課達1/3學期之名單內,但在學期結束前未依規定請假,亦有可能出現在1/17(五)公告之名單內。
- 1/17 (五)公告第二次各科缺課達1/3學期之名單後會再次重新計算成績,請留意缺課時數,節數達該科目全學期總節數三分之一者,無法參加學期補考。
- 補考科目及時間請留意試務組公告(分機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