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7月2日臺教學(三)字第1152802780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防制學生涉入性影像犯罪,內政部警政署製作旨揭宣導資料,內容包含常見性影像犯罪態樣、相關法令規定及罰則等,並提醒如遇性影像遭偷拍、散布或冒用照片製 作性影像等情形,應妥善保存相關證據,儘速向警察機關報案,並向性影像處理中心申請下架,以維護自身權益。
三、相關參考宣導圖文總連結:https://www.npa.gov.tw/ch/app/data/list?module=wg203&id=18680
四、附中性平專區:https://www.hs.ntnu.edu.tw/student-affair/content?a=T0RESU9UZzVNamswTVRJPTNRak14TWpOeGNsVGludGVse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