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3學年度臺灣大學「希望入學」暨「特殊選才」簡章公告如附件,請符合推薦資格、有意參加同學務必詳閱簡章。
2. 欲參加「希望入學」管道同學,需繳交資料為簡章第4、5頁之(三)至(六)、(八)、(九)項,以及「推薦教師表」。個人自述書、利他證明彙示總表與推薦書等格式,以及「推薦教師表」,請自本網頁參考資料下載附件。
3. 欲參加「特殊選才」管道同學,需繳交資料為簡章第4、5頁之(三)、(四)、(六)項,申請學系所要求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以及「推薦教師表」。校長/教師推薦書格式與「推薦教師表」,請自本網頁參考資料下載附件。
【請注意】欲申請同學請先繳交「推薦教師表」。請先徵得推薦師長的同意,於獲學校推薦後,再請師長寫推薦信。
4. 此兩類招生管道需由學校推薦,請欲申請同學於11月7日(星期二)中午12:30前,備齊上述報名資料,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以利後續校內推薦作業,逾時不候。
5. 請欲申請同學詳閱簡章,先行向註冊組林組長洽詢相關訊息,並留意校內報名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