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學年度高三重補修成績(1530~1555班)暨返校領畢業證書名單如附件。
2、請同學確認重補修成績,如有問題請9月1日(五)前洽註冊組。
3、重補修後可領畢業證書同學請9月1日(五)前持身分證件返校領取,又符合畢業條件者如先申請過修業證明書,請交回修業證明書換畢業證書。
4、未符合畢業條件但畢業總學分數達 120 以上者,可申請核發「修業證明書」,請填妥「領取修業證明聲明書」如附件並攜帶 3 張 2 吋相片,9月8日(五)前至註冊組辦理。
5、畢業總學分數未達 120 以上者;可申請核發「成績證明書」,請填妥「領取成績證明聲明書」如附件,9月8日(五)前至註冊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