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防疫】有關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及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離期間請防疫隔離假之相關函文,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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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防疫】

主旨:有關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及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離期間請防疫隔離假之相關函文,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一案,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4月28日臺教人(三)字第1120043092號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4月27日肺中指字第1123700075號函、1124100187號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4月28日總處培字第112302608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289號函、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4100085號函、110年9月10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640號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5月6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488號函,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教育部110年5月7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064388號函及本署110年5月1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00057260號函亦自同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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