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試注意事項>
1.請考生依「評量證編號」分配之試場應試
2.考試當日請備妥 評量證及有照片的證件(限身分證、健保卡、護照)
3.請自行攜帶應考文具用品( 黑色或藍色原子筆、2B鉛筆、尺、 橡皮擦、修正帶(液))
4. 8:30開放進校,校區施工,不開放家長陪考
5.請考生中餐自行準備,考生中午可離校用餐,本校不提供代訂便當服務,考生可使用原試場原座位用餐
6.語文類下午口試請注意:考生中午用餐後,請留原試場等候,13:25進行點名,勿遲到,逾時視為放棄資格
13:30起,考生進行口試,預計結束時間最晚約17:00。
<繳費>
請進入複選之考生,務必於7/23(三 )下午24:00前完成繳費程序 , 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參加鑑定資格
轉帳非即時。請自留繳費單據 ,本校會自行查帳<請於繳費成功後至少1小時後再進臺企銀繳費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