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合作社第50屆理監事選舉得票數公告(1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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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員生消費合作社第50屆新任理事及監事選舉得票數公告如附件。

1.依合作社法第40條規定:「監事不得兼任理事、事務員或技術員。」同時當選監事、理事者,應擇一當選。

2.考量性別平等,單一性別不低於三分之一,即任一性別監事不得少於1人,理事不得少於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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