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臺北市語文競賽新生增額報名資格及注意事項
符合新生增額報名資格:
1. 高中學生組:
(1) 前一學習階段(國小5.6年級或國中7至9年級)曾獲得市(縣)賽(不限本市,他縣市亦可)語文競賽該組該項目複賽第1至6名,得以該獎項增額推薦參加本市該語言該項目複賽,國語動態項目(演說及朗讀)進入複賽「第1階段」,而國語靜態項目(寫字、作文及字音字形)及本土語文所有項目則進入單一階段複賽。
(2) 前一教育階段(國小1至6年級或國中7至9年級)獲得全國語文競賽該組該項目特優,依競賽項目得增額參加本市該語言該項目複賽「第2階段」。
(國語靜態項目及本土語文所有項目均為單一階段複賽)。
2. 各競賽員每年每人以參加1項為限,不得跨組、跨語言、跨項目報名,違者 取消競賽資格。
3. 符合以上資格,請填妥附件資料以及獲獎獎狀影本,於7/24(五)12:00前繳至教務處教學組,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