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3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1 月 5 日公布試場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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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試場分配表及考試地點於 1 月 5 日(五)公布》

113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將於 113 年 1 月 20 日(六)至 22 日(一)舉行。報名人數總計 120,195 人(包括集體報名 109,349 人,個別報名 10,846 人),編配於 34 個考區,91 個分區, 3,480 個試場。各科選考人數為國文 119,729 人、英文 119,783 人、數學 A 90,830 人、數學 B 99,041 人、社會 95,934 人、自然 78,282 人。試場分配表及考試地點於 1 月 5 日(五)公布, 刊登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專區」之考試訊息,供考 生查覽。 請考生務必於 1 月 5 日(五)起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 力測驗「試務專區」上網查詢個人應考資訊,包括應試號碼、確切考試地點等資訊。相關資 訊請務必以本會公布為準。如考生於查詢過程有任何問題,可於上午 9 點至下午 5 點(例假 日除外)致電本會大考中心(電話 02-23661416,系統操作請轉分機 310;試務作業請轉分機 608)。

 

《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

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自 1 月 5 日(五)起可提出申請。

1. 由本會受理申請期間:1 月 5 日(五)上午 9 時至 17 日(三)下午 5 時止。請由本會大 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之「突發傷病考生應考 服務網」點選進入登記。

2. 由考區受理申請期間:1 月 18 日(四)至 22 日(一)。考生須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 (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下載專區」下載「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 表」,填妥後逕向考生所屬考區申請。考區聯絡電話請詳見 1 月 5 日(五)公告之試場分 配表。

 

《 因應冬季氣候變化規劃開放試場冷氣措施》

歷年學測在冬季一月下旬舉行,不開冷氣。惟去年學測考試期間部分考(分)區曾出現 高溫,考量極端氣候情形造成各地區可能溫度變化不同,已規劃將依據交通部中央氣象署「鄉鎮市區」天氣預報資訊,若各考(分)區所在鄉鎮市區於考試當日上午/下午預報溫度達 28 度 (含)以上,將於上午/下午開放試場冷氣服務,試場冷氣溫度以設定攝氏 26~28 度為原則。 若考生評估於溫度達 28 度(含)以上而試場開放冷氣服務的情形下,因身心因素不便於冷 氣環境應試,可向本會申請於「無冷氣試場」應試。申請期間自 1 月 15 日(一)上午 9 時至 17 日(三)下午 5 時止,請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試 務專區」之「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網」申請,逾期將不予受理。

有關開放試場冷氣詳細說明與申請方式,本會將於 1 月 15 日(一)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 (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專區」公告相關訊息。

 

《考前於 1 月 19 日(五)下午開放查看試場》

學測試場查看開放時間,為 1 月 19 日(五)下午 2 時至 4 時;考生得於規定時間內前往 考場學校查看試場,其餘時間皆不開放。各考試地點「試場平面圖」亦可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學科能力測驗專區之考試訊息查覽。

 

《考試當日務必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並請提早出門》

歷年應試違規最大宗為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請考生務必記得考試當日攜帶應試有 效證件正本。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包括: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駛 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健保卡需要有照片才是有效證件;學生證無 論有沒有照片,都是無效證件。 考試當日,建議考生盡量提早出門,以避開進入考場學校時的人群聚集。另呼籲接送考 生之親友,請勿於考(分)區門口逗留、造成人潮擁擠,影響考生應試。 考生如於身分查驗時間,未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供監試人員查驗,經監試人員查核並確 認係考生本人無誤者,仍會准予應試。但若未依簡章規定在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將應 試有效證件正本送達試場或考(分)區試務辦公室,將送請本會考試委員會依違規處理辦法 審議並扣減該節成績。

 

《考前做好個人健康維護;有呼吸道症狀考生,建議外出及應試時佩戴口罩》

近日天氣轉涼或有降雨,建議考生多留意天氣狀況及適時添加衣物,考前做好個人健康 維護,也多留意防範 COVID-19、流感、腸病毒、登革熱等其他傳染疾病,避免至人群聚集處。考試當日,一般考生應試可自主佩戴口罩。若考生屬 COVID-19 篩檢陽性或確診,依據衛生福利部「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外出與應試時請全程佩戴口罩,並請至原編配之考(分)區試場應試。若考生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試時建議佩戴口罩;若有持續咳嗽、因呼吸道症狀而擤鼻涕等造成聲響,影響其他考生作答時, 試務人員將安排調整至備用試場應試。

另請考生詳閱 113 學年度考試簡章第 39 頁至 49 頁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以避免因違規被扣減成績 。學科能力測驗試務相關訊息 ,可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最新訊息與學科能力測驗專區「考試訊息」查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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