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11月19日-愛校服務(週輔)暨改過銷過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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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假日愛校服務報到時間:112年11月19日(星期日)上午8時於中正川集合,遲到15分鐘即不受理。

二、請穿著整齊校服(制服或運動服或混搭),未依規定穿著,則不予受理。

三、同學若因故無法依時報到,請事先請假(僅限1次)。

四、假日愛校服務連續兩週無故未到者,警告1次處分。

五、112學年度起,愛校服務時間除每週日上午8 時至10 時外,另可申請上課日愛校服務,可利用中午(12 時至13 時)、放學(16 時至17 時)或其他時段實施愛校服務,請持申請單自行尋找辦理師長同意及導師同意簽章後,將申請單送至生輔組始完成申請。

六、若同學對名單或違規事由有疑問,可向生輔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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