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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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七十六年總務處取消「保管組」後,其工作內容乃併入庶務組內,使得原本工作就已繁瑣之庶務組工作量更為繁重。一般而言,舉凡校舍之建築、整修及維護,校園環境之整理、布置及美化,財物採購、保管及維護,學校工友之管理及校園防護團等等業務,皆屬庶務組之職掌。

呂組長:(第一職代洪幹事;第二職代宋技士)

一、各項採購業務之督導。

二、校內教室修繕工程。

三、計畫及補助案件申請及執行。四、場地外借督導、管理及考場外借行政事務。

五、工友管理。

六、協助各項標案完成。

七、各單位請購單分案。

八、臨時交辦事項。

宋技士:(第一職代洪幹事;第二職代林幹事)

一、校內新建整建工程。

二、校舍設備設施小額修繕。

三、協助各項標案開標。

四、臨時交辦事項。

洪幹事:(第一職代宋技士;第二職代王幹事)

一、校外教學及教學設備(國中部及圖書館除外)標案。

二、教學設備設施相關採購。

三、外借場地、考場行政事務。

四、會議室及假日運動場館租借

五、協助各項標案開標。

六、臨時交辦事項。

林幹事:(第一職代王幹事;第二職代宋技士)

一、財產及物品管理。

二、工友人事管理:

    1.曠缺及請休假登錄。

    2.國旅請款。

    3.報支加班費。

    4.考績及不休假獎金。

    5.退休金計算核發。

三、場地管理:

    1.平日(周一至周五)體育館籃球場及羽球場外租。

    2.明德樓地下停車場(停車資料登錄、通知繳費、製作停車證)。

    3.場地標租

四、保全及校園清潔維護。

五、臨時交辦事項。

王幹事:(第一職代林幹事;第二職代洪幹事)

一、國中部及圖書館校外教學暨教學設備標案。

二、書籍及零星採購。

三、蒸飯費、冷氣卡儲值。

四、電子支付。

五、勞健保(加保、轉入及轉出)。

六、協助各項標案開標。

七、臨時交辦事項。

學校總機:(02)2707-5215 /總務傳真:(02)2755-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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