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7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17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393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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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7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17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393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10月17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3934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潘妍欣小姐(電話:02-7736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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