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3學年度第2學期高三「補考成績通過」名單,請見附檔。補考未通過同學若有疑義請5月19日(一)中午12:00前洽註冊組。
2. 依本校「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各種身分學生及格標準與補考標準如下:
(1) 一般生:及格標準60分、補考標準40分。
(2) 以「升學優待辦法」錄取本校之原住民、派外子女、僑生、蒙藏生等:高一及格標準40分、補考標準30分;高二及格標準50分、補考標準40分;高三及格標準60分、補考標準40分。
(3) 身障生及格標準:依個別化教育計畫(IEP)辦理。
3. 5月23日(五)下午5點前將公告第二次本學期學生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全學期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以零分計算;若同學該科目已補考及格,補考成績亦視為無效,請同學務必留意缺課時數,名單公告後有疑義及銷假處理期限為5/26(一)下午5時前。
4.又補考成績將於5月23日(五)第二次公告各科缺課達該科目全學期總修習節數達三分之一者後,再行匯入校務行政系統(以及格基準登錄),並據以計算同學的畢業成績與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