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第33任正副會長及第5任學生代表選舉公報,請參閱附件。
投票時間、方式及投票應行注意事項:
一、投票時間:中華民國114年5月26日(星期一)至5月29日(星期四)的每節下課、中午及打掃時間。惟5月29日的投票時間於下午12時30分(中午時段)截止投票。
二、投票地點:南川一樓與中正川一樓,共兩處。
三、選舉人資格:擁有113學年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學籍之一年級與二年級學生。
四、選舉人投票應注意事項:
(一)投票時須攜帶本人之學生證以查驗身份。
(二)選舉人應於規定之投票時間內到達投票所;逾時不得進入投票所。但已於規定時間內到達投票所尚未投票者,仍可投票。
五、依據本法第42條規定,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一)未依本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圈選一組或一人(六)將選舉票撕破致不完整
(二)不用選舉委員會製發之選舉票(七)將選舉票汙染致不能辨別所圈選為何組或何人
(三)所圈位置不能辨識為何組或何人(八)不加圈選完全空白
(四)圈選後加以塗改(九)不用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
(五)簽名、蓋章、按指印、加入任何文字或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