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當日,應自備口罩應考,並攜帶入場識別證及應試有效證件正本。
2、查看試場: 一般考(分)區考場學校全部皆於 1 月 12 日(四)下午 2 時至 4 時開放查看試場,無論實際應考日程,皆請於 1 月 12 日(四)下午規定時間內前往考場學校,但僅可於試場外查看座位安排,不能進入試場內。
3、預備鈴聲響起,即可入場,考試結束鈴聲響畢,應停止作答動作,雙手離開桌面。
4、確認應試號碼與姓名 : 各節預備鈴響起入場就座後,以目視方式 (不得翻閱)核對確認為本人之答題卷, 其應試號碼、姓名與座位標示單一致,均正確無誤。
5、考試開始鈴聲響起,才可於「確認後考生簽名」欄以正楷簽全名。
6、自主填報提醒:考生於應試當日零時前知悉應試期間屬於「確診(輕症/無症狀)且未解除隔離」或經「家用抗原快篩呈現陽性」者,務必自 112 年 1 月8 日(日)上午 9 點起至應試當日零時前,至大考中心網站「112 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之「COVID-19 自主填報專區」進行填報。若考生於其應試當日零時起才知悉應試期間屬於確診(輕症/無症狀)或經快篩呈現陽性者,請逕至原編配之一般考(分)區應試,並務必於進入一般考(分)區時即主動告知試務人員,將安排於備用防疫試場應試。
7、考生若未主動填報,經查證屬實,將提報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情節重大者,以取消考試資格論處;填報不實者亦同。
8、有關學科能力測驗考生應考注意事項及詳細訊息請上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