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秘書長函送「113年4月18日第3900次會議院長 提示於每年5月19日訂為『白色恐怖記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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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行政院秘書長113年4月24日院臺正字第1135008335號函及本市文化局113年5月3日北市文化文資字第1130118028號函辦理。
二、有關行政院核定5月19日為白色恐怖記憶日,並請相關學校具體檢視各項施政作為,加強宣導周知,共同落實轉型正義。
三、另文化局為落實白色恐怖相關之人權教育推廣,藉以讓民眾對於人權歷史產生更加深層之認識,刻正規畫相關人權教育實體主題活動中,亦提供線上資源供貴局參閱「臺北市人權歷史場址網站(https://taipeihrtour.gov.taipei/home/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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