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說明:
高中英文科初選錄取標準48分(加權後分數44.9)
高中美術科複選相關事項請參見附檔。
國中音樂科:
1.普通班課程:自現行康軒、翰林版本之國中藝術課本抽題試教。
2.音樂班專業課程:請以音樂欣賞、和聲學、視唱聽寫、合奏、合唱等課程為主要範疇,自訂主題進行10分鐘之試教(不抽題)。
補充說明:
高中英文科初選錄取標準48分(加權後分數44.9)
高中美術科複選相關事項請參見附檔。
國中音樂科:
1.普通班課程:自現行康軒、翰林版本之國中藝術課本抽題試教。
2.音樂班專業課程:請以音樂欣賞、和聲學、視唱聽寫、合奏、合唱等課程為主要範疇,自訂主題進行10分鐘之試教(不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