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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5學年度第1次專任教師甄選複選人員名單及高中美術科、國中音樂科複選相關事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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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高中英文科初選錄取標準48分(加權後分數44.9)

高中美術科複選相關事項請參見附檔。

國中音樂科:

 1.普通班課程:自現行康軒、翰林版本之國中藝術課本抽題試教。
 2.音樂班專業課程:請以音樂欣賞、和聲學、視唱聽寫、合奏、合唱等課程為主要範疇,自訂主題進行10分鐘之試教(不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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