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年資安研習學習證明繳交

回列表

一、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及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本校為資通安全責任等級D級之公務機關,依規定本校一般使用者及主管,每人每年應接受3小時以上資通安全教育訓練。

二、若已修習資安課程,請提供學習證明電子檔。

三、未研習教職員,可在本校115/5/12資安研習課程連結處上課(https://ono.tp.edu.tw/course/join/CDV42OSQ9QNF),上完課並完成測驗,即可Email或來電告知資訊室。

四、亦可利用e等公務園臺北e大等平台完成認證,並下載學習證明電子檔。

五、所提供之學習證明需載明姓名、課程名稱、認證時數,以及研習通過日期在115年期間,寄至資訊室信箱。

六、請於115年10月底前完成3小時研習,若有相關問題,歡迎致電資訊室,分機195,謝謝。

回列表
回到頂端
進階檢視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