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簡章」暨應屆畢業生團報事宜,將於113年11月25日中午召開說明會,請自行查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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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揭簡章業經教育部113年10月15日臺教學(四)字第 1132804844號函核定在案。

二、甄試報名日期為113年11月26日至12月9日止,應屆畢業生統一請學校團體報名,

並以特教組組長作為聯繫窗口;報名相關提醒請詳閱附件。

三、持鑑輔會證明者,提醒如下:

(一)「學習障礙類」考生僅能持鑑輔會證明報考。

(二)五專轉學至高級中等學校就讀者,若持鑑輔會證明報 考,應為轉學後高中職學校提報之鑑定證明,

不得持五專就讀時期所取得之證明報考。

(三)高中職就學期間,若申請放棄特殊教育學生身分者(已繳回鑑輔會證明),不得持該證明影本報考本甄試。

四、團體報名及團體繳費系統操作說明請於113年11月19日起至本甄試網站之最新消息下載參閱

(網址:https://cis. ncu.edu.tw/EnableSys)。

五、本校將於113年11月25日辦理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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