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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宣導交通違規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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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2年6月30日起實施交通違規記點新制,需加強宣導正確用路觀念及知識,強化民眾交安意識,進而形塑全民交安觀念。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北市教終字第1123075851號函

交通局

北市交安字第1123039787號函

公告本局現有固定式違規照相設備及區間測速裝置設置地點一覽表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北市警交字第113300911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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