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註冊組將於開學後發「畢業證書核對清冊」到各班,請同學核對後簽名確認;核對內容包含相片、中文及英文姓名、出生日期等資料。
二、請同學寒假期間先確認「英文姓名」,已有護照同學請翻查護照英文姓名,屆時畢業證書製作英文姓名請與護照相同,英文姓名請大寫。
三、尚未申請過護照同學如不清楚英文姓名,可上外交部「姓名中譯英系統」查詢。英文姓名格式:姓, 名一名 或 名一名 姓,例如王小明:WANG, HSIAO-MING或HSIAO-MING WANG。
(https://www.boca.gov.tw/sp-natr-singleform-1.html)。
四、畢業證書內相片將使用升學考試報名之照片,如需更換相片者請將穿著制服重新拍攝之相片光碟於開學後2/12(三)中午前自行繳交到註冊組;前述時間過後不再受理更換照片,將使用升學考試報名之相片製作畢業證書。
五、開學後「畢業證書核對清冊」之資料請確認清楚,製作後如發現資料有誤需重製,同學須自付工本費約200元,屆時亦無法於畢業典禮當日領到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