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任務執掌
一、高級中等學校探究與實作課程推動工作圈與北區及南區推動中心組織架構:
(一)工作圈: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召集組織(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學科中心、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中心及科學教育工作圈)。
(二)委員會議:各推動中心不另設置委員,由工作圈設置委員會議指導推動中心業務。各推動中心如有諮詢需求,得另行邀請委員召開諮詢會議。
(三)工作會議:設置推動中心工作會議協調各項工作事宜,由工作圈或各推動中心視需求及情形召集。
(四)工作圈、推動中心組織運作架構及相關組織合作關係如下示意圖:
二、推動中心(北區)任務職掌如下:
(一)中心主任:由承辦學校校長擔任,統籌督導推動中心工作任務。
(二)執行秘書:襄助校長規劃推動中心各項業務。
(三)研究教師: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相關規定辦理遴聘,協助推動中心規劃,完成課程教學實務研發工作、進行公開教學演示、參與專業研習、增能研習及課程研發、推廣與諮詢等各項工作。
(四)種子教師: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相關規定辦理遴聘,協助推動中心規劃,擔任教師專業成長研習活動的教學示範講師,配合推動中心規劃研發教材教案或教具,並參與教材教法設計、試行、評量等專題研究及教學資源推廣工作,執行課綱實施相關配套措施與課程推動工作。
(五)專、兼任行政助理:辦理計畫人事、經費、文書等行政作業,編製會議文件、計畫報告,處理意見蒐集、電子報發行、網站平台維護等,辦理計畫各項庶務工作及交辦事項。必要時得分設課程研發組與行政規劃組兩組辦理。
貳、人員編制
一、研究教師名單(北區)
二、種子教師名單(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