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庭年所得148萬以下免學費補助,以及特殊生(原住民、(中)低收、身障學生、身障人士子女、特境家庭子女、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減免/補助,尚未繳交申請表件的新生,請於112年7月28日以前送件至教務處註冊組,或以郵寄方式辦理(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3號教務處註冊組收)。
2. 已於新生報到時繳交申請表件的新生,請留意申請表、切結書、父母學生三人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都需繳交;單親家庭請繳交含記事欄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若申請資料不全,亦請於112年7月28日前補件。
3. 請詳閱參考資料附檔「致新生家長免學費方案(年所得148萬以下)與財稅查調說明」,申請表與切結書請自行下載。
4. 有任何問題請來電註冊組:2707-5215 (分機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