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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1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新生暨轉學生聯合招生鑑定第二次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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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1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新生暨轉學生聯合招生鑑定第二次錄取名單

 

 

術科測驗表現優異第二次分發錄取之新生:應於111年6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止,持「准考證、錄取結果通知單與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正本核驗後發還)」至錄取學校辦理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分發錄取學校有更動,但已於6月14日報到者,毋須重新辦理報到手續;分發錄取學校未更動者,亦不需重新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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