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新生聯合招生鑑定「競賽表現優異書面審查錄取名單」
【附註】
- 報到相關事項:競賽表現優異經書面審查錄取之新生,應於111年4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止,填妥書面審查錄取生報到聲明書,持「書面審查結果通知單」、「准考證」及「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正本核驗後發還)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音樂班辦公室辦理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不得申請保留錄取資格。
- 錄取者須參加各校所舉辦之111學年度新生家長座談會。
- 主副修為豎琴者,入學後須自備樂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