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函為維護影視創作者權益,並協助師生建立尊重智慧財產權 及使用正版內容之觀念,於課堂教學如有使用影視作 品需求,應採用合法授權資源,並避免使用盜版、側錄、 未授權上傳或來源不明之內容,以防衍生著作權侵害情 事。
發布單位
教務處
發布時間
2026-07-08 08:3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