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1第二次期中考隔離缺考同學補行考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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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1學年度第二次期中考(11/28、11/29)因新冠肺炎確診隔離治療而缺考同學,補行考試辦理方式經各科教師決議如附件。

2. 因隔離而第二次期中考無法到考同學,務必向學務處通報(填寫學校首頁的表單回報),並依規定檢附證明(隔離通知書)辦理請假。教務處根據前述准假名單即准予補行考試,同學返校後無需再辦理補行考試申請。

3. 其他假別缺考同學,須循原程序辦理請假與補行考試申請。

4. 高一英文、數學與物理舉行筆試補行考試,考試時間與地點將另行於校網公告。

【請注意】教務處准予參加補行考試的同學,若當日因故仍無法返校參加考試,須於考試當日上午8時前先行來電通知註冊組(分機113)。教務處審酌原因,同意補考延後者,於返校後再行參加補考。未提早通知者視同放棄補考機會,且不得要求擇日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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