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新生免學費補助與就學費用減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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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高一新生免學費補助

1. 學生與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雙方)三人年所得148萬以下可申請補助。

2. 學生需為中華民國國民。

3. 財稅查調方式:註冊組上傳同學和父母的身分證字號至「助學補助系統」,由教育部和財稅單位勾稽(電腦查調)。

4. 111學年度第1學期(高一上)電腦查調財產採計109年所得,欲採計110年所得者,需自行檢附所得資料清單(見以下說明第5點)。

5. 符合免學費補助資格者,免繳就學費用中的「學費」項目(6240元),其他項目(雜費、實習實驗費、書籍費、代辦費、代收代付費等)仍需繳交。

6. 就學費用繳交金額,可參考網站「收費數額」公告。

7. 新生查調結果於9/30公告,若結果為「所得超過148萬」,註冊組會再通知同學補繳6240元。符合補助資格的同學,註冊組不會另行通知。

關於就學費用補助或減免,請同學務必再詳閱以下說明,並與家長確認,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1. 我有申請免學費補助,我在新生報到系統勾選「申請」並上傳戶口名簿影像檔 --> 新生訓練時領取申請表,請家長填寫背頁切結書並經家長簽名(正反面)後,於8/31前繳給班導師。

2. 我有申請免學費補助,我已於暑期利用電子郵件傳送申請表、切結書、戶口名簿影像檔給註冊組,並收到註冊組電子郵件回覆 --> 免學費補助申辦已完成,家長不需要再簽任何表件。

3. 我沒有申請免學費補助,我現在想申請 --> 請同學於8/31前至註冊組申辦。

4. 我具有以下特殊身分,可以申請補助或就學費用減免:原住民、(中)低收、身障學生、身障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軍公教遺族。我已於暑期利用電子郵件傳送申辦資料給註冊組,並收到註冊組電子郵件回覆 --> 特殊生就學費用減免申辦已完成,家長不需要再簽任何表件。

5. 我具有以下特殊身分,可以申請補助或就學費用減免:原住民、(中)低收、身障學生、身障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軍公教遺族。我尚未聯繫註冊組提出申請 --> 請同學於8/31前至註冊組申辦。

6. 我們家109年家戶所得(父母&學生三人)148萬以上,但110年家戶所得未超過148萬 --> 高一上免學費補助可採計110年的所得資料,同學需自行檢附父母&學生三人的「110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請同學於8/31前至註冊組申辦。

7. 我設籍在桃園市滿一年(110年7月31日前已設籍),我有兄弟姊妹,我父親或母親其中一人跟我一起設籍在桃園市滿一年;我們家的家戶所得(父母&學生三人)148萬以上 --> 無法申請教育部免學費補助,但可以申請桃園市免學費補助。請同學於8/31前至註冊組申辦。

有任何問題請電洽註冊組林組長:2707-5215分機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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