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違反防疫指引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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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本校嚴重特殊傳染性疾病防疫管理,學生未確實遵從防疫指引者,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學生獎懲規定 」懲處如下:

一、學生違反防疫指引,初次口頭警告。

二、屢勸不聽或配合者,依獎懲規定第九條第六項予以警告1至2次處分。

三、情節嚴重或累犯者,依獎懲規定第十條第十三項予以小過1至2次處分。

四、校外若未遵照防疫規範經民眾檢舉,查證屬實者依上述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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